巴青县2021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29 680
核心提示:其他补充事项7.1投标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标准编制,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3.4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违规行为名单-票据-当事人名单。3.3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

巴青县2021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共巴青县委组织部

巴青县2021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ZB-NQHW-21050

项目名称:2021年巴青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采购内容:

第一个投标包:采购会议桌、书桌、藏式吧台、笔记本电脑、打字复印机、投影仪、触摸机等。在综合大厅的讲台上;(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要求)

第二个投标包:采购窗帘、遮阳布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要求)

第三个投标包:购买围栏外的标语、主席台背景、门牌号、LED显示屏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要求)

交货期:2021年7月底前交付一期,2021年10月底前交付二期(具体交付时间根据采购方需求确定)。

免费保质期:自最终检验之日起1年。

供货地点:买方指定的地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年(2019年或2020年)商业信誉良好的承诺函和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无亏损;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无亏损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应的承诺书)

1.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纳税的银行的电子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提供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收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免缴社保证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实施政府采购政策满足资质要求:

2.1鼓励节能环保的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相关要求,按照项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2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小微企业在评审时给予6%的价格优惠。监管——企业视为小微企业;本项目不属于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不限于中小企业、监理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

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具体资质要求:

3.1各投标包的投标人应为国内法人,经营许可范围应具有本次招标的相关经营内容。

3.3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3.4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违规行为名单-票据-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提供两个网站的查询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6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收购,凭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如有)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逐页加盖新鲜印章)。

招标文件价格:850.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得转让。

四、资格审查:资格后审制。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同):2021年6月9日9: 30(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项

7.1投标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标准编制,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人:公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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