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学府佳园三期(2)施工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学府佳园三期(2)施工道路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威海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及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阶段,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项目概况
1. 工程名称:学府佳园三期(2)施工道路工程 2. 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福山路以东,花园中路以北(槐云村),合同估算价约100万元。 3. 工程质量: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 建设地点:位于福山路以东,花园中路以北(槐云村)。 5. 工期:3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四、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 持有合法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 投标人及参与本次投标的相关人员未被最高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 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7. 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 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 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六、联合体投标要求
此项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时间:2021年6月18日09:00-2021年6月25日09:00。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获取招标文件时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