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聚氨酯保温及防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长春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一、投标条件
受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聚氨酯保温防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00%,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在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春(供热)集团有限公司2021聚氨酯保温防腐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聚氨酯保温防腐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3.供货地点:长春市(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安全着陆视为交货);
4.交货期:根据招标方要求(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入选公司数量:3家(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方不保证入围供应商在后期服务过程中的采购数量);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下一代新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依法注册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涵盖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有材料的经营范围,并有能力组织实施本次采购;
3.制造商具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生产许可证,所供货物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及相关标准;
4.如果投标代理,应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并能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基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投标人成立未满三年的,应提供成立当年至2020年的财务报告,2020年后成立的,应提供无财务报告的银行在基本存款账户的资信证明);
7.最近三年(2018 -2020)至少有一次类似业绩;
8.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卖方应负责运输、装卸,并承担其费用;
9、按甲方要求,及时送货,24小时服务,服务不及时,取消送货资格;
10、投标人必须配备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指导;
11.投标人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供应和保证产品能力,3年内无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不接受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4.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5.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16.在整个投标过程中,如果发现投标人的资格与其投标文件不一致,或有实质性变化,招标人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登记和购买
本项目采用网上邮件注册购买招标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
(3)该项目的制造商授权书(由代理人提供);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一般纳税人证书;
(6)最近三年(2018 -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到三年,应提供成立当年至2020年的财务报告。投标人应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和自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一年内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人章;
(7)近三年(2018 -2020年)至少一个投标产品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8)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租赁协议或购买合同、服务地点、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9)合同能够履行、产品能够供应和保证、3年内无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10)未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的企业或个人的投标承诺书;
(11)注册期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官员查询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员查询截图、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记录截图(截图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卖,卖了不退。
动词 (verb的缩写)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3日13: 30。
2.招标人将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
3.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时,招标人将另行组织招标;
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