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Y罪犯配餐中心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2 570
核心提示:5. 注意事项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有效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税收和社保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河南省郑州监Y罪犯配餐中心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人:河南省郑州监Y根据河南省郑州监Y的委托,就罪犯配餐中心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资格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河南省郑州监Y罪犯配餐中心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河南省郑州监Y

根据河南省郑州监Y的委托,就罪犯配餐中心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有资格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郑州监Y罪犯配餐中心大宗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交货地点:河南省郑州监Y

本项采购内容:大米(中级)、食用油(一级),供应商1家;

质量要求:合格

供货周期:一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最新财务报表)经社会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依法缴纳税收(2021年1月1日以来其中一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2021年1月1日以来其中一个月)的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4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安全合格产品,因产品问题而发生的食物中毒等群体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3.5 信誉要求:(1)投标人参与投标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评标结束之前】;(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等);(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 6 月 15 日—2021年 6 月 22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4.3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注意事项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有效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税收和社保以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6.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截止接收时间:2021年 7 月 6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7. 开标有关信息

7.1 开标时间:2021年 7 月 6 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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