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技师学院北校区餐厅委托经营权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金华技师学院委托,对其北校区餐厅委托经营权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国内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jhx 2021-fw 0561
二。项目名称:北校区餐厅委托经营权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和数量:
招标采购内容
面积(平方)服务期限数量标底金额(人-人-货币)注
(1)北校区食堂二、三楼学生食堂18005年42.3万元/年。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
(2)北校区食堂一楼学生食堂11155年28.8万元/年。
1.凡报名并有资格投标餐厅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标段(1)和标段(2)的投标。开标顺序是先开标段(1),后开标段(2)。
2.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餐厅的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师生的饮食需求,受托经营标段(1)和标段(2)经营权的单位不得为同一家公司经营。因此,经专家评审,确定1标段中标人不得参与2标段项目的评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五、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中国注册的企业,具有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企业。
(七)已在金华技师学院经营餐厅项目且未到期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借用他人资质,中标后不得分包。
六、招标文件发售:
(一)上映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允许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认购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时间交纳)。但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的时间以外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或答复。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许可人身份证(原件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三)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 (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人-货币):标段(一):8000元,标段(二):5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1年6月25日15:00前以转账或电汇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支付至账户。
九、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1年6月28日9:00-9:30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被拒绝。
X.开标时间: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6月28日9:30开标。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