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债券融资主承销商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其所需的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债券融资主承销商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性质
招标项目编号: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债券融资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债券融资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性质: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其企业债券融资主承销商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二、采购项目名称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债券融资主承销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债券融资项目的主承销商,发行规模不超过12亿元,设定融资方案,组织项目工作组,制作申报材料,并组建承销团进行市场询价,刊登发行公告、市场宣传、债券销售等全过程服务。
四、采购额度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12亿元
五、采购方式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六、采购预算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12亿元,年承销费率不超过实际发行金额的1.4‰,报价含主承销费、评级费、律师费、审计师费、咨询机构等相关费用。
七、发行期限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定7年。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机构;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具备证券主承销业务资格及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5.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下,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九、获取磋商文件及报名的时间、方式
1.获取时间:2021年6月23日8时00分至2021年6月29日18时00分内(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资料(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十、磋商文件售价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债券融资主承销商采购项目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债券融资主承销商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7日上午9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逾期递交不予受理。
十二、开标时间
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债券融资主承销商采购项目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7日上午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十三、联系人
刘工
十四、联系电话
1535233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