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月形村村级道路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月形村村级道路(茶亭段—菜园段)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建设地点:株洲天元区三门镇月形工程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项目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拓宽改造、软基处理、边坡防护、排水设施及相关道路附属设施改造。
项目拟改造道路长1550米,路宽8米,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此外,供应商还需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
(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具有相关岗位证件,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企业采购活动。
2.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5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企业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企业采购活动。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3.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0日(节假日休息),每天9:00-12:00,14:30-17:00,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16时3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1年9月24日16时30分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