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技师学南、北校区校园超市委托管理经营权招标项目招标

   2024-11-13 330
核心提示:金华技师学院南、北校区校园超市委托经营权招标项目公告受金华技师学院委托,金华技师学院南、北校区校园超市委托管理经营权招标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国内供应商投标。项目名称:金华技师学院南、北校区校园超市委托经营权招标项目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1.凡报名并符合校园超市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标段(1)和标段(2)的投标。五、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校园超市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师生日常

金华技师学院南、北校区校园超市委托经营权招标项目公告

受金华技师学院委托,金华技师学院南、北校区校园超市委托管理经营权招标项目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国内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ZJ2021-FWCG007

二。项目名称:金华技师学院南、北校区校园超市委托经营权招标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和数量:

招标采购内容面积(平方)服务期标底金额(人-人-币)为注。

(1)南校区食堂一楼校园超市2003年26.5万元/年。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

(2)北校区食堂一楼校园超市853年23.1万元/年。

1.凡报名并符合校园超市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标段(1)和标段(2)的投标。开标顺序是先开标段(1),后开标段(2)。

2.为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校园超市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师生日常生活需求,受托管理和运营标段(1)和标段(2)经营权的单位不得为同一家公司运营。因此,经专家评审,确定1标段的中标人不得参与2标段项目的评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五、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近三年经营正常,持续盈利;

2.在中国注册的具有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的超市企业;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借用他人资质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六、招标文件发售:

(一)发布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复印件(以自然人名义参加本项目需提供亲笔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无

9.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8日14: 30。

联系人: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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