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竞争环境,促进我省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全省查处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13起(第二批)通报如下:
1.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鹰潭智联镇建设项目分包案
2021年11月,我司在全省建筑市场开展监督执法检查时,发现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将鹰潭市智联镇建设工程交由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分包,涉及金额10302万元。经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分包行为属实。
结果:2022年1月,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罚款61.8万元..
根据《关于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国建字[2020]4号),信用评分1号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对其省外施工企业入河暂停信息登记,待项目所在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整改完成后恢复信息登记服务;对企业的违法分包行为,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2.河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分包案
2020年,河南省地质矿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将赣州市张江右岸市民公园沥青路面铺装材料分包给江西德胜沥青工程有限公司,构成违法分包。涉案金额804.2万元。
处理结果:2020年12月,赣州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对河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处以4.2万元罚款。
根据《关于建筑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国建字[2020]4号),河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信用分值按规定扣2分;信息登记时提交的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条款,暂停省外施工企业进入江西信息登记服务,住房城乡建设单位恢复江西信息登记服务。项目所在城市的农村发展局确认整改完成;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企业违法分包行为。
3.陕西中冶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鹏润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借用资质,串通投标。
2020年9月30日陕西中冶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二标)、深圳市鹏润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二标)、长春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二标)、大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二标)、浙江渝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二标)、广东恒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二标)、洪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简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参与二标段)、陕西华翠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鹰潭有限公司(参与二标段)涉嫌串通投标我市旧路综合升级改造工程第一、二标段。 2021年4月,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案调查。经查,上述9家投标人在鹰潭旧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一、二期工程中,存在将资质证书及印章出借给他人投标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2022年1月20日,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陕西中冶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共计106万元,直接主管人员罚款60.17万元;长春市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主管人员被罚款86.91万元;大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洪钟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主管人员被罚款86.91万元;广东恒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主管人员罚款人民币86.91万元;石家庄简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主管人员被罚款44.74万元,共存罚款86.91万元,陕西华翠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86.91万元。及其直接主管人员,共计罚款人民币732.37万元。
According to the Notice on Credit Information Evaluation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GJZ [2020] No.4), the credit points of the above nine enterprises were deducted by 2 points respectively according to the procedures; According to the registration situation of the above nine enterprises in Jiangxi, submit the commitment clauses of the Commitment of Enterprise Integrity and Law-abiding, suspend the information registration service fo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outside the province to enter Jiangxi, and go through the registration procedures for entering the river after the information project is resumed and the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Bureau of the city where the information project is located confirms the completion of rectification; The violation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nine enterprises have been reported to the provincial-level housing and urban-rural construction authorities at the place of registration.
四、江西城建房屋建筑工程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江西朱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串通投标案。
2021年9月29日,江西省城建房屋工程公司(联合体牵头)、江西省朱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参与国有横湖综合围垦农场污水处理厂项目。同一人制作招标文件的行为涉嫌串通投标。2022年3月17日,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案调查。经查,江西城建房屋工程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江西朱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委托万某明参与恒湖国有综合项目投标。同时为填海厂污水处理厂项目编制招标文件,视为串通投标。
处理结果:2022年4月,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江西城建房屋工程公司罚款11.44万元,对公司负责人罚款5700元,对江西朱龙建筑公司罚款。罚款人民币114400元,公司负责人陈先生罚款人民币5700元。
根据《关于建筑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国建字[2020]4号),将按程序扣减江西城建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朱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值;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两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和新增的申请。公认的。
5.“江西史圣建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中企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和“江西东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水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2022年1月21日,“江西史圣建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中企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以及江西东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水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九江市永修县爱城镇改造项目(EPC)招标中,制作招标文件的机器代码与上传IP地址的机器代码相同,涉嫌串通投标。2022年1月28日,九江市永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案调查。经查,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是从同一台电脑上传的,属于串通投标。
结果:2022年3月16日,九江市永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江西史圣建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四川中企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处以15.83万元罚款。经营者欧阳某平罚款1.27万元,江西东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水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罚款15.83万元,经办人林罚款1.27万元。太美了。
根据《关于建筑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将按程序扣减江西省史圣建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省东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两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和新增的申请。公认的。根据四川中企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南水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在江西注册信息时提交的《江西勘察设计企业注册承诺书》条款, 两家公司省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江西省的信息登记服务暂停,项目所在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恢复省内信息登记服务。整改完成;并将两家公司的违法行为通报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厅。
6.程楠建昌建筑工程公司与江西方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串通..
2021年7月29日,程楠建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方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颐和园老住宅区、老消防队、清华殿(明园、原水土部宿舍楼)改造工程投标,制作标书的机器代码与上传标书的IP地址相同,涉嫌串通投标。2021年12月3日,福州市广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案侦查。经查,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是从同一台电脑上传的,属于串通投标。
处理结果:2022年4月18日,抚州市广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江西方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9.27万元,对你和你本人罚款4600元。罗分头去了。对程楠建昌建筑工程公司罚款92700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罗某、曾某分别罚款4600元。
根据《关于建筑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国建字[2020]4号),将按程序扣除程楠建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方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两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和新增的申请。公认的。
7.江西吉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西广通建设有限公司串通
2020年8月13日,江西吉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广通建设有限公司参加赣州市赣县区档案馆项目投标时,投标文件机器代码和上传IP地址相同,涉嫌串通投标。竞价。2022年3月10日,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案调查。经查,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是从同一台电脑上传的,属于串通投标。
处理结果:2022年4月13日,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江西吉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10.98万元,对刘罚款7700元。江西吉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7700元,广通建设有限公司罚款10.98万元。
根据《关于建筑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国建字[2020]4号)规定,将按程序扣减江西吉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广通建设有限公司信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鹰潭顺泰物流有限公司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两家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升级和新增申请。
8.江西顺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西萝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串通
2021年9月30日,江西顺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萝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九江市彭泽县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太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第一标段投标,其中制作投标文件的机器代码与上传的IP地址相同,涉嫌串通投标。2021年10月8日,九江市彭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案侦查。经查,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是从同一台电脑上传的,属于串通投标。
结果:2021年10月12日,九江市彭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江西顺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萝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59800元。
根据《关于建筑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国建字[2020]4号),将按程序扣减江西顺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萝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值;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两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和新增的申请。公认的。
9.中信成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串通投标案..
2021年11月15日,中信成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新余市文化中心停车场改造升级工程投标时,机器代码与上传的IP地址相同,涉嫌串通投标。2021年12月6日,新余市城管局立案侦查。经查,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是从同一台电脑上传的,属于串通投标。
结果:2022年1月21日,新余市城管局依法对河南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信成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罚款。
根据《关于建筑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中信成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宏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信用分值为:按程序扣分。2分;根据两家公司在入河注册时提交的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条款,暂停省外施工企业注册服务,待房屋及项目所在市城乡建设局确认整改完成后,恢复入河信息注册服务;对两家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向注册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
十、江西大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业绩投标案。
2021年10月28日,江西大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加鹰潭市余江区湖山铜深加工产业园市政道路及室外配套工程投标。“贵溪市雄师东路旧小区改造工程”验收备案表涉嫌伪造。2021年10月29日,鹰潭市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案调查。经查,江西大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造假情况属实。
处理结果:2021年12月2日,鹰潭市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江西大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对管理人郑源某清罚款7000。
根据《关于建筑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建建字[2020]4号),江西省大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值按程序扣2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和增加项目的申请。
十一、福建永泰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伪造证明文件投标案。
2021年5月18日,福建永泰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加吉安市万安县工业园二区2020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投标时,现场监督人员发现施工方提交的文件涉嫌伪造、弄虚作假。2021年10月20日,吉安市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案调查。经查,余某的建造师证系伪造,伪造的福建永泰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证书属实。
处理结果:2022年1月6日,吉安市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福建永泰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罚款122万元,并对不良行为予以立案。于因行为不当被罚款6万元,并被记一次。
根据《关于建筑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国建字[2020]4号),将按程序扣减福建永泰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企业诚信守法承诺暂停省外施工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恢复信息登记服务项目所在城市入河确认完成整改;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向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厅举报。
12.江西饶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案
2022年1月,江西饶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上饶市鄱阳县金林府二期公建改造工程、芜湖联通房屋拆迁工程、城市管理市政维护工程局分包给瀛洲实业有限公司,涉及金额1000.3万元。
处理结果:2022年2月,上饶市鄱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饶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51500元罚款。
根据《关于建筑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建建字[2020]4号),江西饶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值将按程序扣2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年内,鹰潭顺泰物流有限公司不接受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和增项申请。
13.江西金山建设有限公司分包案
2017年9月,江西金山建设有限公司将上饶婺源茶校整体搬迁(400米田径场)工程分包给余某杰、胡某勇等人施工,涉案金额500万元。
结果:2022年3月,上饶市婺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金山建设有限公司罚款3万元。
根据《关于建筑企业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建建字[2020]4号),江西金山建设有限公司信用分值按程序扣2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企业提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和新增申请。
鉴于上述企业的违法行为,建筑市场各方应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强化职责权限,举一反三,督促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警示教育。要加大对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贷款资质、招投标、转包、分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实现企业管理中市场准入、信用评分、资质申请“一条龙”。用“惩罚”来处理;及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 向上级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国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要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加快完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治理行业乱象,切实营造建筑市场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竞争环境。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