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9 290
核心提示: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人员,请于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提供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采购)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一、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项目3.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见咨询文件第四章采购要求。受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委托,我们对其食堂托管服务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以网上公告和征集的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和采购活动。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类别:国内投标

招标人: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

投资金额:78万元。

受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委托,我们对其食堂托管服务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以网上公告和征集的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和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食堂托管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具体要求见咨询文件第四章采购要求。

2.采购项目预算:39万元/年,服务期两年,总预算78万元。

三。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基本资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要求;

(1)法人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每份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纳税证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最近三个月(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纳税证明复印件),或他人委托的代理协议及最近三个月(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法定征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最近三个月(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最近三个月(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委托他人代理协议及缴费凭证(收据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单位任职近三个月(指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被许可人的社保证明,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因失信、重大税收违法行为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咨询文件的时间、方式和价格。

1.凡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人员,请于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提供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采购)和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

2.每份谈判文件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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