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郭刘小学食堂承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郭刘小学
一、项目名称: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郭刘小学食堂承包项目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平原县龙门街道办事处郭刘小学食堂承包项目,使用面积约为910平方米,就餐人数约400人。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信用山东”网站(信用记录)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 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后可参与投标。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
1. 时间: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现场发售。
3. 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不邮购。
4.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下列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上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自然人提供2、3、4、5项须加盖个人印章或签字)。
5.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21年8月16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2021年8月16日14时30分。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