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烟有限公司烟营销科烟零售终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7 330
核心提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具有管理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具有相同法定代表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具有管理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投标邀请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最高投标限价零售终端升级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招标需求相适应。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

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烟草营销部烟草零售终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

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烟草营销部烟草零售终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山东聊城烟草有限公司烟草营销部烟草零售终端建设项目

本项目分标段:共2个标段。

投标邀请

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最高投标限价

零售终端升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招标需求相适应。

2.在历次招标活动中,无违反法律法规、纪律和合同的行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及时到位。

3.要能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后必须做到四统一:“中标供应商单位、合同签订单位、发票开具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一致。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具有相同法定代表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具有管理关系的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5.参与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规划、监理、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单项最高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文明吸烟环境的建设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招标需求相适应。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在历次招标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或违约行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及时、到位。

4.要能开具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后必须做到四统一:“中标供应商单位、合同签订单位、发票开具单位、收款单位”必须一致。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具有管理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的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6.参与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咨询、规划、监理、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单个产品最高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5月28日9时至2021年6月3日17时。

2.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报名。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信息:

2)报名时的资料检查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招标文件价格: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公告期: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3日。

动词 (verb的缩写)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1.时间:2021年6月18日8时30分至2021年6月18日9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不及物动词开标时间:

1.2021年6月18日9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公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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