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遂宁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应急发电机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2024-10-30 500
核心提示:现场交纳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具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符合以下条件: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0.投标单位提供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信用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求提供公司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招标项目介绍:拟独立采购“遂宁市南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

遂宁市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应急发电机采购安装工程“公示”招标公告

受遂宁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拟对遂宁市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应急发电机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遂宁市城南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应急发电机采购安装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数额:已落实。

四。招标项目介绍:

拟独立采购“遂宁市南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应急发电机采购安装项目”,本项目包含一个包。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专用条件提出的采购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提供投标人所在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记录的承诺书;

10.投标单位提供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信用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和第五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价格:400元/份(投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求提供公司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验原件,复印件有其签字);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场交纳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具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公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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