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湖广场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
一、招标条件
太湖广场景观提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00万元,招标人为无锡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太湖广场景观提升工程,绿化面积约 70000平方米,包含景观提升、艺术路面、景点营造、园林绿化、照明亮化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职称高级](含)以上(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 2021年 06月 09日 09时 00分到 2021年 06月 16日 17时 00分。
二、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 06月 23日 09时 30分。
三、开标时间为 2021年 06月 23日 09时 30分。
四、其他
1. 建设规模:太湖广场景观提升工程,绿化面积约 70000平方米,包含景观提升、艺术路面、景点营造、园林绿化、照明亮化等。
2. 建设地点:无锡市太湖广场。
3. 合同估算价:2500万元。
4. 工期: 90 日历天。
5. 招标范围:太湖广场景观提升工程,包含景观提升、艺术路面、景点营造、园林绿化、照明亮化等。
联系人:赵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