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内停车位收费管理及劳务采购竞争性咨询公告
受南宁汇博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现将路内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劳务采购项目向社会公开,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路内停车泊位收费管理劳务采购(2021-1-AB)
三。项目服务地点:南宁市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
1.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路内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通知》(南府规〔2017〕9号)、《南宁市停车管理条例》(2021年5月26日自治区人大批准)、《南宁市路内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免费政策解读》,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17〕28号)、《南宁市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政策解读》等。 ,本方案中的停车泊位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在城市道路上设置的,供机动车临时停放和收费的停车泊位。本项目的采购有两个次级标准,即:
(1)子标段A:青秀区(一类区民族大道以北区域)、兴宁区、西乡塘区共1833个路内停车位,可作为收费管理停车位,停车带60m。详见附件1。
(2)B标段:青秀区(一类区、二类区、三类区民族大道以南区域)和江南区有1573个路内停车位,可用作停车位,停车带100m。详见附件2。
每次投标的具体泊位数以发出采购文件时的泊位数为准。
2.采购范围:负责为南宁市机动车停车位的管理提供劳务,由各子标段对应的采购方进行经营管理,包括停车位的看守、保洁、秩序维护、停车费收取等劳务。
3.服务期限:一年(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动词 (verb的缩写)协商供应商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经营范围必须包括两项相关经营资质,即停车场服务和劳务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不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最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至今)未发生欺诈投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不达标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招标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购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不及物动词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请于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7日(工作日,8:00-12:00;15: 00-17: 30)以250元/份的价格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2021年6月21日9: 00整之前以密封形式递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八。截标时间:截标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9: 00整,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将出席。
九。谈判时间:谈判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9: 00整截标后,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凭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等候面议。
X.议付保证金(人-人-货币):次标准A:贰拾万元整;b分标:贰拾万元整。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