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东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32、133地块)建筑垃圾清运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滨江东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32、133地块)建筑垃圾清运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规,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合同履行期限为工期30日历天。质量验收标准为达到国家施工规范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亏损。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为新成立公司,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限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b.com/)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三项查询记录网页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方式: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由授权委托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及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资料。以上资料均需核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以现金方式递交),售后不退。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6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启时间:2021年6月1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人
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