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建设配套材料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一、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配套材料项目,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100%自筹,已落实。采购人为长春水务集团自来水有限公司,该项目已满足采购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形式公开招标确定入围单位。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建筑配套材料项目
2.2项目概述:
长春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建设配套材料采购
投标项目编号投标名称规格型号
决赛人数
2.3服务范围:长春市二次供水建设改造工程(具体实施以甲方规定为准)。
2.4服务期:服务期为3年。
2.5供货地点:长春市业主指定的地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与采购内容相符合、具备供应上述产品能力的生产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通过年检的企业统一信用代码。
3.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供应商必须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诚信和重大税收违法行为被执行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不诚信记录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4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完成的供水业绩。(每年都需要)。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过去三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供应商从未因供应原因违约或解除合同;没有用户投诉的不良记录。
四。招标登记和采购文件的购买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最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已完成的供水业绩。(每年都需要)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4.3采购文件价格:500元/标段,逾期不卖,卖完不退。
4.4如果有效供应商少于三家,采购人将另行组织招标。
动词 (verb的缩写)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13: 30。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买方将不予接受。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4当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方设定的采购预算时,该投标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