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金凯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零星保温防腐工程招标公告
受河南省金凯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现就下列货物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
2.招标概况及内容
2.1工程名称:河南金华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零星保温防腐工程
2.2项目概述:
(1)工程名称:河南金凯集团零星保温防腐工程
(2)建设地点:开封市
(3)建设单位:河南金华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工程招标范围:
(1)河南金凯集团开封分公司范围内零星防腐保温工程改造及生产,包括设备、管道及附属设施。
(2)施工现场多为化工生产区,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必须具备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2.财务要求:无财务接管、冻结、破产情况(提供2019年或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今)化肥化工行业同类装置的建设业绩;
3.4.信誉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弄虚作假中标、严重违约或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企业作出信誉承诺并加盖公章);
3.5.项目经理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以上资质(不含临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无在建工程(以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加盖企业公章),投标阶段和施工阶段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3.6、投标人必须保证在国家节假日期间有足够的人员满足现场和生产的需要;
3.7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必要,防腐保温设施的施工由工人自行解决,并对安全负责。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注册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应于2021年6月9日至6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
4.2注册必须提供:
1.本公告条款约定的资格证书原件(保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证明原件(证明复印件留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以上规定的履约合同。
4.资格要求中第(2)、(3)、(4)、(5)项的证明材料。
上述文件的授权委托书须保存原件,其余须提供原件并保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不完整的信息将不被接受。
5.出售招标文件:每包500元(邮购加50元人-人-币)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30日10:30整;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