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齿轮有限公司株洲齿轮有限公司实验室基础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株洲齿轮有限公司
株洲齿轮有限公司株洲齿轮有限公司实验室基础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1、投标条件
株洲齿轮有限公司实验室基础配套项目已由株洲市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烛天发改备字[2018]67号文批准。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具备招标资格,招标人为株洲齿轮有限公司,现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有投标资格的单位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株洲齿轮有限公司实验室基础配套项目
2.3建设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明日路10号
2.4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包括新建实验室约4300㎡,在原单层E级厂房内进行部分改造,不增加建筑面积,包括建筑工程、消防安装和底层施工。具体以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364万元。
2.6工期要求:120天(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验收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招标范围:本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实验室,面积约4300㎡,在原单层E级厂房内进行部分改造,不增加建筑面积,包括建筑工程、消防安装和底层施工。具体以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省外进入湖南的企业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登记基本信息;
3.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
3.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项目中担任过相同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3.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3.5拟建设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和配备按《湖南省建设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2015[57]号)规定执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5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单位正式聘用人员。除拟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外的关键岗位人员实行承诺制,关键岗位相关人员在中标后开工前按投标时承诺的时间上岗。
3.6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按标段招标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7被列入失信和重大税收违法人员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违法分包。投标人报名前必须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对周边地区的影响、沟通协调等事宜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
4、资格审查和评标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价格400元/份,图纸和工程量清单600元/套。
7.投标文件的提交及相关事宜
7.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招标人将拒绝迟交、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
8.其他人
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一个小信封(小信封内装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小信封的密封要求与招标文件相同,单独包装,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