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二中智能化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2024-10-04 290
核心提示:(3)参加医院中药配方颗粒智能调配采购投标的企业必须是医保局规定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开标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批准文件复印件)。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二中医院“宣传”智能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受青岛市黄岛区第二中医院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二中医院智能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由(公开招标)组织,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2)供应商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经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开标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并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开标时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

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二中医院“宣传”智能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受青岛市黄岛区第二中医院委托,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二中医院智能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由(公开招标)组织,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

青岛西海岸新区第二中医院智能中药配方颗粒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

包号(服务)基本介绍

1 .采购一个单位负责门诊中药配方颗粒的智能调配。

购买一家公司,负责住院中药配方颗粒的智能调配。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有效期内经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开标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并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开标时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参加医院中药配方颗粒智能调配采购投标的企业必须是医保局规定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开标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2信贷要求

(2)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3)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发布与查询”平台(“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信用青岛”()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但不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列。

4.3其他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4日(不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6.2价格:每套300元不退。

6.3投标人应携带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0月29日09: 00。

7.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未能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未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联系人:公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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