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武昌区余家头小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名称为武汉市武昌区余家头小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为398.91万元人民币,其中第1包为168.91万元,第2包为210万元,第3包为20万元。最高限价为398.91万元人民币,其中第1包为168.91万元,第2包为210万元,第3包为20万元。采购需求为选择1家供应商承担武汉巿武昌区余家头小学食堂物资配送服务,本项目共分为三个包:第1包包括蔬菜类、早餐类及粮油配料食堂物资配送服务;第2包包括肉类、冻品、水果及早餐类食堂物资配送服务;第3包为奶制品配送服务。投标的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包投标。合同履行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两次,每次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后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为法人企业,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供应商为其他组织,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供应商为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领取。
3.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 开始时间:2021年6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 截止时间:2021年6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2.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3)具有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专业和技术力量;(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标人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4. 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资料,否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括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提供承诺函。
6. 投标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 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地址、联系方式、供应商资质证明、报价。
8. 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的具体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
9.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资料。
10. 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的具体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和装订,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11.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的具体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开标。
12. 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的具体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义务。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