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海港船舶供水供电智能控制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人:海南港口控股有限公司
受海口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委托,海南港口控股有限公司组织对新海港船舶供水供电智能控制系统建设所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CGB2021/XX005
2.项目名称:新海港船舶供水供电智能控制系统项目。
3.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903,320.21元(含税费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4.招标范围:
(1)码头智能供水供电系统的总体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
(2)21个泊位的智能水表、智能电表及其配套液压和电气部件的选型、采购、施工和安装;
(3)21个泊位水电综合控制箱的设计、制造和安装;
(4)原手动加料控制柜和手动加水装置的设计,管道/电缆的改造和重新铺设等。,与新建的一体化智能操作终端集成,形成自动和手动功能相结合的智能供水供电系统(手动应急使用);
(5)管理站建设:利用终端综合管理中心现有服务器实现数据采集和数据存储;通信线路的安装和调试;开发的软件包括:水电综合管理系统、APP程序、IC卡(联络CPU卡)管理系统等软件,完成软件的安装、调试、基础数据录入、校对;
(6)自助终端:在码头入口大厅或管理站大厅安装自助终端,并安装相应的终端服务管理系统软件;
(7)系统集成调试和培训:完成各业务终端软硬件系统、管理软件、APP之间的集成调试,对终端操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
5.实施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6.时限: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和发包人开工通知后45个日历日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有依法缴纳社保基金的良好记录;
4.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异常运行情况;
5.它不是受联合国、美国和欧洲联盟制裁/控制的实体;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提交
1.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提交:
1.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万元。
1.3投标文件的发送方式:招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1.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单和基本开闭证的复印件必须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否则无效。
1.7招标人将拒绝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