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李记镇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4号路市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标类别:国内投标
招标人: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336,294.375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万宁市李记镇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4号路市政工程(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分包,万宁市李记镇工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4号路市政工程(建)施工总承包,以用户需求中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或施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质要求:本项目支持提供节能产品、环保产品、发展中小企业、发展Y企业和残疾人福利单位。
3.本项目具体资质要求:①经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一月份的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书复印件);(4)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未担任过其他在建市政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提供加盖公章的注册证书复印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5)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⑥投标人必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2018年1月1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存在责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参加投标的行为;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或暂停;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者破产状态;有骗取中标行为(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行为;投标人无不良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是指建筑市场信用主体违反法律、法规、 在我省建设工程施工或者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经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司法机构核实或者处理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以上内容做出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证明材料:投标人基于以上内容做出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后打印的查询记录)。
第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5日(咨询文件发售期自开始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法:获取所需资料: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受托人提供的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价格:500元。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6月29日14: 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