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妇幼保健院产能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购买条件
受禹城市妇幼保健院委托,我们对禹城市妇幼保健院产能升级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有相应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洽谈。
2.项目概述和采购范围
2.1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虞城县妇幼保健院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建监办发[2021]-20
工程概况和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虞城县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4期限:30天。
2.5工程质量:合格
3.谈判者的资格要求
3.1应诉企业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3.2要求应诉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3.3供应商拟任命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5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是否在建的承诺函;
3.6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被调查人应在公告发布后查询并打印本单位信用信息,并将打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在回应文件中);
3.7谈判报名时提交以下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内容、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拟派遣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项目经理无施工承诺书、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对资质不符合要求或不能提供上述文件原件的企业,不予受理注册。
4.登记和领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符合条件的受访者,请于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10日上午8: 30至下午12: 00至17: 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登记领取谈判文件。
5.提交响应文件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8月11日上午09: 00。
5.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与报名地点相同。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买方将不予接受。
6.现场踏勘
本项目采购方不统一组织踏勘,被招标方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费用自行承担。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