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中隐七号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桂林市恒鹏纸业有限公司关于桂林中隐七号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桂林中隐七号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XJH2021-D05
三、招标人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采购预算金额: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由潜在投标人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直接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 公告期限: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7日。
3. 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不含邮寄费用)。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21年6月10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或委托代理人投标相关证明(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未携带以上相关材料递交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1年6月10日上午09时00分至10时00分。
九、开标时间: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6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