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桂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光明花园四期项目前期物业

   2024-09-26 460
核心提示:贺州市贾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光明花园三期、四期工程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招标人:贺州贾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光明花园三期、四期工程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1.投标条件光明花园三期、四期招标项目已经贺州市发改委核准,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书。项目招标时暂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价监〔2018〕108号)中规定的收费项目执行。4.招标文件的登记和获取4.1 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

贺州市贾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光明花园三期、四期工程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人:贺州贾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光明花园三期、四期工程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1.投标条件

光明花园三期、四期招标项目已经贺州市发改委核准,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书。投标人为贺州市贾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自筹并落实。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光明花园三、四期项目前期物业服务

项目地点:文远东路与福中巷交叉口东北侧。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93001.57㎡,物业服务面积445 ㎡。

服务水平:按照《广西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水平指导标准(试行)》提供四级服务。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费由中标人根据合同向购房业主收取。项目招标时暂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价监〔2018〕108号)中规定的收费项目执行。最终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交付时,按照贺州市发改委、贺州市住建局确定的物业服务等级“四级服务”执行(上限不超过10%)。

招标范围:建设规模说明范围内的前期物业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约5年,自合同约定开始服务之日起至小区业委会成立、业委会按法定程序选聘的物业公司正式接管之日止。

标段划分:本工程只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国注册的公司或企业(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和物业管理;并在人事、管理、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登记和获取

4.1 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人(上午8: 30至晚上11: 30、下午15: 30至17: 30(北京时间,下同)指定。

4.2每套投标文件价格为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日09: 30。

5.2招标人将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联系人:公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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