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昭通学院新建幼儿园引进园合作伙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昭通学院
昭通学院新幼儿园主楼已完工,2021年9月开始招生。昭通学院拟通过协商选择合作伙伴来办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履约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谈判申请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
(2)项目地点:昭通学院。
(3)项目概述:
世界银行贷款云南学前教育发展实验示范项目是世界银行在中国的首个学前教育贷款项目,旨在扩大覆盖面,提高云南学前教育质量。昭通学院的子项目包括:1。学前教育专业实验实训综合实践基地(新建幼儿园);2.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培训中心。目前,该项目下昭通学院新幼儿园主楼及室外场地平整已完成验收,达到交付条件。
幼儿园位于昭通市昭阳区翰林路与永善路交叉口的昭通学院内。入口位于翰林路,省耿国学文化园前,国际会展中心后,周边有众多交通便利的新型商住小区。幼儿园建筑面积6894.5平方米,值班室26.04平方米..园内共有三层,包括12个标准活动室和5个功能室,以及食堂和教师办公室。有意合作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可自行赴实地考察。
昭通学院“新建幼儿园”的预期目标是建设一所理念先进、管理规范、质量上乘、设施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一流的现代化示范幼儿园,为云南和昭通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
昭通学院新建幼儿园主体建筑已完工,使用的土地和园林均为国有资产。产权归昭通学院,经营园区的合伙人享有合同期内的使用权。参照昭通学院预定的校园文化建设计划,由合作方进行二次装修,投资购买教学生活设备(包括空调、教具、室内外运动器材、桌椅、床、儿童书籍、厨具、卫生消毒设备等。) 与新建幼儿园的规模相匹配。合同期结束或合同终止后不能拆除的装修和不可移动设备归学校所有。合伙人在办园期间应负责维护幼儿园的国有固定资产,不得擅自处置幼儿园的国有固定资产,不得将幼儿园的国有资产抵押或融资,确保幼儿园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租期:此轮为5年。5年后,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合作办园期限:经协商取得第一轮办园资格的合作方,在第一个合作期(五年)内被云南省幼儿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认定为二类及以上幼儿园的,可获得第二个合作周期的合作资格,否则五年期满终止合作。在第二个合作周期内,幼儿园经云南省幼儿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认定为一级、三级幼儿园的,获得第三个合作周期的资格,否则终止合作。在第三个合作周期,如果该幼儿园被云南省幼儿园办学水平综合评价认定为一级幼儿园, 将获得第四个合作周期的资格,否则合作终止。
幼儿园交付使用前,运营幼儿园的合作方必须按照谈判响应文件中的租金报价向昭通学院支付第一年的房屋租金,租金每年支付一次。负租金报价的谈判响应文件无效。目前的评估价格为: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
后续合作期间,支付的租金金额为同期评估价加租金报价。
第二,协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幼儿园登记审批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能力引进优秀幼儿园管理团队的投资者。
1.1谈判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谈判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3谈判申请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有必要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资金来源。
2.1能为议付申请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资料。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全部或部分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全部或部分自然人提供个人资产、负债、总收入、总支出的说明,至少12个月的银行流水或其他证明材料。
3.有成熟可行的园林规划。
4.同意学校要求的其他条件。
4.1二次装修、文化建设、教学和生活设备(包括空调、教具、室内外运动器材、桌椅、床、儿童书籍、厨具和卫生消毒设备等。)由合作方投资办园,合同期结束或合同终止后不能拆除的装修、装饰和不可移动设备归昭通学院所有。
4.2保证昭通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对教育见习、实践和学习的需求。
4.3配合昭通学院的相关科研和教研工作。
4.4昭通学院对在职教职工子女入园给予一定的费用优惠。
4.5昭通学院对幼儿园的重大人事变动和重要的全园教育教学活动拥有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4.6幼儿园自主办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4.7签约时向昭通学院交纳100万元保证金,合同到期后无遗留问题无息返还。
4.8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世界银行项目招聘的幼儿教师培训对象。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有意参加谈判的申请人应于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9日每天上午9: 00至11: 30、下午14: 30至17: 00(北京时间)购买谈判文件。
(2)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谈判的申请人,在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如果资料不全,他们将不予登记和签发谈判文件。
1、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谈判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购买谈判文件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手印)。
(以上材料,原件供检验资格使用,检验后退回;副本应由谈判代表保存。)
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上午8:30。
联系人: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