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礐石大桥健康监测和养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人:汕头市礐石大桥有限公司
受汕头市礐石大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礐石大桥健康监测和养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21D056)”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此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21D056
二、项目名称:汕头礐石大桥健康监测和养护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内容:汕头礐石大桥健康监测和养护管理系统建设。
2. 项目要求:对礐石大桥主桥906m连续混合加劲梁斜拉桥健康监测系统进行设计与实施,系统设计与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计、软件开发、设备采购与安装、系统调试、试运行、培训、工程移交及缺陷责任、售后技术支持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3. 项目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合格。
4. 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630,556.75元(含建设工程费用7,030,556.75元、暂估价系统运行维护费用人-民-币1,600,000.0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平台的建设、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年度报告专家评审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建设工程费用、系统运行维护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 项目服务期:本项目在完工通过验收后提供5年的系统维护及实时技术支持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1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证书;供应商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财政部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 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 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六、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5月19日起至2021年5月26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1年6月8日下午15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21年6月8日下午15时00分。
十一、公告期限: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