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曙光公园”(二期)拆迁工程招标公告
1.投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曙光公园”(二期)拆迁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长沙东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
这个项目的建设现在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曙光公园”(二期)拆迁工程;2.2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长沙市芙蓉区曙光电子集团;
2.3工程概况:曙光电子集团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整个厂房的建设时间跨度较长,产生了砖木结构、砖混凝土、框架钢结构等多种建筑结构形式。建筑施工时间长导致数据无法追溯,地下隐蔽工程也没有数据。
本次拆迁范围包括除公司保留的自用房屋、出租门面及朝阳路林恒路沿线的房屋和建筑物外,其余所有建筑物(含构筑物及附属物)、曙光集团移交的煤气柜及地上管线。详见招标方提供的《电力公司危险设备清单》和《综合用地建筑物清单》。
2.4工期要求:暂定工期为90日历天,其中房屋将在30天内拆除并落地。(由于拆迁过程中的外部不确定性,工期存在不确定性);
2.5质量要求:合格。各类房屋应整体拆除至±0.00标高(室外地坪标高),包括拆除围栏和地上构筑物,清除渣土。交付给甲方的场地要求平整、整洁。
2.6招标范围:拟拆迁范围包括所有管道、气柜,拆迁地块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面积约为76,589.09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范围内所有管道、气柜、房屋的拆除、检查、专家评审、资产处置、建筑垃圾运输、场地清理。(具体到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
单为准);
(一)拟拆除建筑物的范围
1.朝阳内街、二道门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纳入拆迁范围;
2.与洪顺学校相邻的建筑已基本满足拆迁条件,包括康乐楼、俱乐部、教育部门宿舍、洪顺学校等建筑;
3.黑白管厂和VFD厂。
详见附件《综合用地建筑一览表》和《工业用地建筑一览表》。
(2)待拆除的气罐和管道
所有管道和煤气罐都包括在本次拆除范围内。详见附件《电力公司危险设备清单及管道数量》。本次拟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面积约为76589.09平方米,各类管线共计6270米(各建筑物具体面积及管线、煤气罐具体数量见附件)。煤气罐的种类有氢气罐、燃气罐、氧气罐,其中煤气罐2400立方米,但煤气罐内约有2400吨废水,需要处理。
㈢资产的处置
2.9安全要求:要求中标人为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和第三方办理意外工伤保险,并承担拆除施工期间的所有安全责任。中标人应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其中管道、气罐的拆除方案需经相关专家论证后方可实施,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省外进入湖南的企业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登记基本信息;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是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评价乙级有效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工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经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应的上岗证或资格证书,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投标人最近一年连续六个月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证明。
3.5企业须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本项目中的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4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拆除工程(建筑物或构筑物)或单项合同金额在7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压力煤气柜拆除工程。(提供业主的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必须反映拆迁项目的金额和类型)
3.6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投标被联合体接受。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牵头人应为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联合体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成员单位同时具备该资质的,以联合体中分工对应的资质为准。
(4)签订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成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招标事宜。委托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5.3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收到银行汇款的时间为准。
5.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和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
5.5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应在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本公司介绍信或授权书。
图书采购招标文件。
6.2每套招标文件价格为400元/套。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4日09: 30。
7.2如果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或投标人未能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条的规定获取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