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楚雄数字经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灵秀区公共设施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人:楚雄数字经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楚雄数字经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灵秀区公共设施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谈判条件
楚雄数字经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灵秀区公共设施及物业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满足采购条件,采购资金由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比例为100%。采购方为楚雄数字经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做好谈判准备,现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述
2.1项目名称:楚雄数字经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灵秀区公共设施物业服务项目
2.2项目地点:楚雄市鹿城镇灵秀区公共设施产权范围内。
2.3服务范围:楚雄市领秀小区公共区域,面积约25000平方米,包括:静态交通及交通指挥中心办公楼,面积502.24㎡,总建筑面积1249.11㎡,共3层,局部2层;公共区域有340个公共停车位,属于开放区域,主要为周边居民提供休闲、跳舞、健身和机动车停放的场所。其他附属设施包括健身器材、运动场地、水景、休闲娱乐场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等。另外,在灵秀路309号有一栋办公楼,面积239㎡,总建筑面积435.42㎡,主楼两层。领秀社区公共服务区红线范围见第四章。
2.4采购内容:负责物业内秩序维护服务、清洁服务、绿化维护服务、水电维护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共秩序维护服务:负责委托服务范围内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不含灵秀路309号办公楼)。主要工作包括:基本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消防安全等维护管理工作;在区域内24小时值班;做好辖区内车辆的有序停放和公共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护公共设施和设备不受损坏,使管辖区域处于安全和良好的环境中;做好各种台帐记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尽最大努力防止治安、刑事案件或其他突发事件的发生。
(2)保洁服务:负责委托服务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主要包括公共场所、道路、房屋共用部位、休闲椅、运动器材、宣传设施的卫生保洁,垃圾的收集清运;
(3)绿化养护服务:负责委托服务范围内的公共绿地、花木、行道树、景观水池的养护管理,主要包括:花木施肥、浇水、防虫、除草、培土等。及时进行修剪整形、补植和枯叶处理;
(4)水电维修服务:负责委托服务范围内的共用设施设备、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的日常检查和维修(零星维修)。
(5)其他综合服务:物业档案管理、客户接待和回访、业主满意度调查、配合政府和社区的革新和卫生工作,以及针对购房人临时需求的相关工作等。
2.5服务期:暂定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2年11个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严格执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文件。符合国家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并经项目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具体服务标准和要求请参见第四章“服务质量标准和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营业执照: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及有效营业执照。
3.2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两项及以上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或保洁绿化服务等类似项目的业绩(含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项目)(申请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业绩证明必须明确反映上述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3.3财务状况: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至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损益表(或损益表,下同)];新设立企业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设立之日起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4信誉要求:最近三年(2018年至今)无因违约或履约不当导致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诉讼记录;不存在禁止市场准入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况;无欺诈中标或严重违约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无行业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财产、冻结或者破产的状态。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云南)网站()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截图。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1请于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7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 00至11: 50,下午14: 30至18: 00(北京时间)报名参加竞争性谈判文件。
4.2注册时请携带以下信息:
(1)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
5.提交响应文件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1年10月28日下午15: 00。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买方将不予接受。
5.3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将在提交上述响应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举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出席。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