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万盛400MW农业光伏互补发电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投标条件
菏泽万盛400MW农业光伏互补发电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400MW。招标人为菏泽万盛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符合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总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并选定总承包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述:该项目位于吕岭镇连欣行政村和金楼行政村,规划总装机容量400兆瓦。光伏电站发电机组均通过逆变器升压至35kV,通过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220kV升压站的35kV配电装置,通过两台200MVA主变压器升压至220kV,通过220kV回路接入电网。建设220千伏升压站、400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40兆瓦/80兆瓦时储能系统、输电线路、光伏区、农业项目等公共设施和农业观光设施,利用土地上部空间建设光伏电站,占地约8000亩。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如下:
2.1项目名称:菏泽万盛400MW农业光伏互补发电项目EPC;
2.3建设地点:山东省荷泽市吕陵镇连欣行政村和金楼行政村。具体可以参考之前的数据。
2.4建设规模:建设220千伏升压站、400兆瓦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40兆瓦/80兆瓦时储能系统、输电线路及其他相关设施;
2.5计划工期:2022年12月30日前全部并网发电;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为菏泽万盛400MW农业光伏发电项目的前期工作、勘察设计、采购、运输、储存、保管设备材料(光伏组件、箱变逆变一体机、储能除外);工程施工准备及施工、检查、验收、保修、工程施工管理及外部协调;设备安装调试(储能设备及系统除外);储能系统设计初步验收、土建施工、电气系统相关试运行、缺陷消除、光伏电站顺利通过72小时试运行;施工期间配合生产准备和工程保险; 负责水环境保护施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配合达标投产、政府验收。包括但不限于:
(1)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编制;
(2)所有设备和材料(光伏组件、一体化箱变逆变器和储能除外)、备品备件和常用工具、仪表的采购和保管;
(3)本工程土建工程包括升压站内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施工、35kV集电线路的土建工程、升压站和光伏厂区内的设备基础、防洪设施、接地、电缆沟改造、护坡改造、进场道路的建设和恢复(通过政府验收)、监测和环保工程(挡土墙、排水沟、植被恢复、绿化等)。)和所有其他必要的配套土建工程;本工程安装包括光伏站和升压站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和成品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箱变逆变器、高压柜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包括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的安装、接线、测试、调试和验收。 35kV集电线路、通信系统和安全系统。
(4)储能系统设计和土建施工;
(5)接入系统设计及审批、土建工程交付、线路工程安装调试、边站改扩建设备采购安装、电网接入及手续协调;
(6)项目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报告、灾害评估、矿山治理报告、水土保持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安全评估报告、土地预审意见、前期支持文件(准入制度批准文件、军事、文物、林业、规划选址意见)、施工前相关手续的办理(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
(7)负责办理征地手续、青苗补偿、场地清理、协调政府与村民的关系;
(8)负责工程质量检查、质监站、地调、省调并网前的验收,办理并网手续。
(9)负责气象部门要求的防雷检测;
(10)本项目全部容量并网成功,光伏组件连续运行72小时无异常和故障后,完成预验收后进入保修期,出现异常或故障的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
(11)除招标人根据合同要求完成的工作外,中标人应负责所有工作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所有检验、测试和验收。乙方应负责施工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以确保本项目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技术培训、竣工验收、生产交接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乙方移交本项目时,项目应满足国家相关光伏电站验收规范的要求,并满足项目所在地的并网要求。
(12)项目范围内或为建设完整的、可运行的光伏电站所必需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列出,应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三。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格:
①设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②施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项目经理资质: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乙级)。
(3)财务要求:财务未被接管、冻结或破产。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中国新能源项目EPC总承包业绩(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证明)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名单。(需要查询结果证明)
(6)本次招标接受一个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21日(每天上午08: 30至12: 00,下午14: 30至18: 00,法定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凭授权委托书和联合体初步协议(格式自拟)领取招标文件,投标文件1000元/套。
动词 (verb的缩写)投标文件的提交
1.时间:2020年7月5日14: 30。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