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窗帘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委托,对其单位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窗帘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我们诚邀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如下:
项目名称: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窗帘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交货地点: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采购内容:窗帘布、窗帘槽杆、窗帘定型布袋、挂钩等。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73,495元。
样品: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一套样品。样品递交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窗帘或窗帘布艺或窗帘制作等与“窗帘”相关内容。
2. 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等相关材料。若成立不满6个月的公司,则按实际经营时限提供。
3. 供应商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含1月份)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 供应商需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含1月份)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 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6. 供应商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其响应文件按废标处理。
7. 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活动。
8. 联合体不接受。
采购文件的获取:
1. 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
2.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0月20日 下午13:30~14:00(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 下午 14: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工
临沧市精神病专科医院窗帘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400.00元/份,售后不退。
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并确保供应商信用信息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