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普兰县塔沁旅游服务综合体配套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投标类别:国内投标
TenderNo。:XZTC-AL-202106
一、投标条件
普兰县塔沁旅游服务综合体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西藏普兰县重点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该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本项目建设实行公开招标,有资质的企业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新建;
2.2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3建设规模:新建网架结构屋面687.31平方米,维修改造1项。(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招标范围: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建设地点:普兰县巴嘎乡;
2.6资金来源及落实:国家资金已落实;
2.7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为独立法人;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安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参与本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劳务人员);以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员工。
3.3区外企业应持有《区外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登记证》;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公司全称);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公示期内有不良记录的联合体或施工企业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8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10: 30至下午18: 30(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代理机构登记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每套招标文件850元。
4.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参加投标报名时:提供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且必须是公司员工;
4.3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4参与本工程的施工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劳务人员的相关证件及身份证;而且必须是公司的人员;
4.5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公司全称);区外企业应当提供区外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登记证;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