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丽江泸沽湖景区零星临时工程修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类别:国内投标
招标人:丽江泸沽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180万元
受丽江泸沽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部分地方简称采购人)委托,为本次“2021泸沽湖景区零星及临时性工程修缮服务项目”提供竞争性谈判采购代理服务。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府采购规定,邀请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所需服务的磋商。
一、项目概况如下:
2.项目名称:2021年泸沽湖景区零星临时工程修缮服务项目。
3.服务内容及要求:2021年泸沽湖景区零星临时工程修复服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景区内需要修缮的项目进行修缮,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4.项目预算(最高-最高限价):180万元。
5.服务期限:一年。
6.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质量要求,满足买方要求。
二。咨询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自2018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任何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不到一年的公司,提供谈判前一个月或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本证明。);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谈判申请人自行承诺)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时间范围:2018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的任意一个月内,税务局一般纳税缴款书复印件或电子银行完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相关完税证明复印件;提供2018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缴费证明复印件。)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谈判申请人自行承诺);
2.2咨询申请人不在被执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政府采购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的咨询申请人(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为准),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与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2.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5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员工;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6本项目供应商不得分包或接受联合体的申请。
三。获取竞争性咨询文件
3.1价格:600元/份,售出概不退换;
3.2时间:2021年4月26日至4月3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 00(节假日除外);
购买标书时,有兴趣的谈判申请人应提供: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新鲜印章);
2.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加盖新鲜印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人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咨询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咨询文件的,无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证明原件。各谈判申请人应同时提交相关许可证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新鲜印章。
第四,存款
每个标段的谈判申请人应提交3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
5.咨询申请文件提交时间:2021年5月10日上午09: 00-09: 30(北京时间);
6.咨询会开始时间:2021年5月10日上午9: 30(北京时间)。
联系人: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