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福利院(康敏医院)餐厅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投标类别:国内投标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福利院
投资金额:79493.83万元。
1.投标条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福利院(康敏医院)食堂改造工程已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福利院批准,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福利院。该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福利院;
2.2建设规模: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福利院康敏医院食堂改造工程;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乙级安全评估证书(宁夏区外投标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过其他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列为失信人,拒绝投标;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主体和投标人,限制其参与招标活动。期限为一年(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有投资和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同一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所有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
5.注册方法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7日(节假日除外),持公司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必须准确填写)、被许可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5.2报名成功后,购买招标文件。
5.3投标文件的价格为0元。
5.4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程序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予接受。
5.5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会同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组织开标活动,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
6.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09: 00(如有变动,将另行发出变动通知)。
联系人: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