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公共汽车车身广告经营权竞标项目

   2024-09-04 380
核心提示:四、供应商资质要求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项目名称:京山市公交车身广告经营权招标项目(一包)三、采购内容:1.采购内容为:京山客车车身广告三年经营权,20辆客车具体车辆信息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京山市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招标项目(一包)竞争性谈判公告京山市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招标项目(一包)竞争性谈判公告受京山精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对京山客车车身广告经营权招标项目(一包)进行了谈判和竞争性采购。七、逾期送达或未在指定地点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

京山市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招标项目(一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京山市公交车车身广告经营权招标项目(一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京山精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委托,对京山客车车身广告经营权招标项目(一包)进行了谈判和竞争性采购。

二。项目名称:京山市公交车身广告经营权招标项目(一包)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为:京山客车车身广告三年经营权,20辆客车具体车辆信息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2.底标价格:每辆车每年9000元,总金额54万元;

3.经营期限:三年;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以本公告后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动词 (verb的缩写)谈判文件的获取

(1)采集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 30-11: 30,下午14: 30-17: 00,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周六、日)除外)。

(2)获取方式:合格供应商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质证明材料获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以300元支付。

1 .法定代表人本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收的,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代收。

3.其他报名相关材料及要求:同时携带本公告第四条所述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原件验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六、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21年5月18日8:00至9:00。

七、逾期送达或未在指定地点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受。

联系人:公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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