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1.项目概述和采购内容
1.2采购内容:详见下表(具体技术规格见对比文件)。
序列号名称单位数量预计采购金额(元)
37电缆保护槽钢根13.63717.56
1.3本项目中标人将与各中标人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合同,并按订单合同采购。具体中标人如下:
序号中选定份额的选定金额(元)
(1)本项目为框架比较,以上预估业务量为暂定预估,非最终依据。最终业务量以候选人与中标人签订的订单合同为准,业务量调整风险由中标人承担,候选人参选时考虑风险。
(2)投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年内有效。如果框架协议期满后本项目采购额度未全部执行,本框架采购协议将保持有效,直至本项目采购额度全部执行完毕;如果本项目的购买额度在框架有效期内完成,本项目中相应的服务将立即终止。
1.4交货期:在接到投标人通知后12个日历日内,将单项采购合同产品交付到投标人指定的地点。
1.5质保期:所有产品的质保期为12个月,自到货验收之日起计算。
1.6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
1.7本项目设定含税单价的最高价格(详见对比文件第六章)。如果候选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他的参与将被拒绝。
2.候选人资格要求
2.1候选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合法经营并独立于候选人和代理机构的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注册,能够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1.1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行政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团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2.1.2机构应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机构法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2.1.3法人分支机构应提供行政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学会-学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及其挂靠法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挂靠法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分支机构参与项目并签订合同,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响应行为和中选后的履约行为负责。
2.2候选人承诺被选中后提供增值税专用票结算的,必须提供承诺书。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得分包或转包。代理人被允许参加选举。
2.4候选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被责令停业;
(二)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三)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
(4)最近三年内有欺诈投标、严重违约或被取消供应商资格的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同一招标项目的选举,不得分标。
3.资格考试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本对比文件第三章“遴选方式”。任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候选人将被拒绝。
4.档案采访的比较与选择
4.1对比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3日。
4.2对比文件的获取方式:邮寄挂号。
4.3每套对比文件价格为500元人-人-币,售后不退。
4.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售后不退)。
(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三)企业信息表原件及其版本的扫描件;
(4)已签名的《采购文件登记表》扫描件;
(5)银行转账回单扫描件。
5.提交选举文件
5.1提交选举文件截止时间(即选举截止时间):2021年5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