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韩庄安置房项目临时电气工程招标公告
1.投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港区韩庄安置房项目临时用电工程已获/批准/开工。项目业主为秦皇岛泽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投资比例100%。招标人为秦皇岛泽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海港区韩庄安置房项目临时电气工程;项目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项目内容:包括新建两台630kVA箱式变压器(含箱式变压器基础)和新建一台10kV用户边界开关;持续时间:30天(日历天);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港区韩庄安置房工程临时电气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本次3.1.1.1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1.2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未被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2本次投标被联合体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承诺对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的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以500元出售,售后不退。
4.3其他注意事项: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许可人身份证原件(新证不需要原件)、A4纸复印件(以上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联合体投标的,应根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的资料)。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2招标人将拒绝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