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乐都区投放和使用共享助力车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类别:国内投标
招标人:海东市乐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海东市乐都区投放使用共享助力车项目已符合采购条件。欢迎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询价活动。
1.采购项目介绍
1.1采购项目名称:海东市乐都区投放使用共享助力车;
1.2买方:海东市乐都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2.采购范围和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投放和使用共享助力车及所有相关内容;
2.2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2.3交货地点:按合同约定;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成立,并具有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公司在过去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告;
(3)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单位或法定代表人)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竞争。
3.2供应商不得有下列任何情况:
(一)处于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智力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通过询价获得采购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3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持下列材料报名购买招标采购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每套询价采购文件价格为500元/包,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10: 00。
联系人: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