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劳模劳动工匠精神教育基地配套餐厅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齐河县劳模劳动工匠精神教育基地配套餐厅装修工程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1. 供应商须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条件的规定; 2.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4.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在投标时即已不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 5.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1年5月7日08时30分至2021年5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 报名方式: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报名。
3. 售价: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现金交纳),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1. 时间:2021年5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磋商时间
1. 时间:2021年5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