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民医院黄河路院区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投标条件
郑州人民医院黄河路院区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已满足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自筹。项目投资比例为100%。现在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州人民医院黄河路院区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
2.2项目编号:/
2.3建设地点:郑州人民医院黄河路院区。
2.4工程概况:郑州人民医院本部现有污水处理站原设计规模为1500张床位,已不能满足医院现有床位数的处理标准;并且根据医院的整体开发建设规划,需要另选场地,新建污水处理站,现就此项目需要向建设单位招标。施工内容包括:土建、设备安装、污水管网、手续等。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9预算金额:约11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对拟任项目经理的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参加本单位的社会保险,在投标过程中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已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
3.5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财务能力(提供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现有年份);
3.6信誉要求:
(1)提供企业不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格式自拟)。如发现投标人有欺诈行为,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加。提供加盖单位印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查询页面。经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之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包括公司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查询、拟任项目经理行贿查询、委托代理人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应包含查询日期)。如经查询发现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或委托代理人有行贿行为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公司信息和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应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 00至12: 00,下午14: 00至17: 00获取招标文件;
4.2投标文件价格:1000元/份,售后不退;
4.3购买文件时应提供的信息: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拟派项目经理报名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格式自拟);
(6)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履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七)企业最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八)没有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的书面承诺;
(九)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页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页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面。
5.投标文件提交信息:
5.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联系人: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