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批准我区4家企业使用“朝那吉”、“彭阳红梅杏”地理标志保护其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为使“朝娜鸡”和“彭阳红梅杏”尽快发挥品牌效应,促进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帮助当地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近年来,彭阳县委、县政府因势利导,实施“特色产业富民”工程,大力调整林禽产品产业结构,提高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然而,长期以来,一些不法商家打着“朝那鸡”、“彭阳红梅杏”的幌子在市场上销售,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对正规产品的销售造成了负面影响。保护品牌刻不容缓。所以“企业+合作社+饲养员” 已经成为保护品牌、提升品牌效应的有效途径。根据企业申报,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宁夏万盛实业有限公司、彭阳金凯杏营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彭阳胡飞果树生产专业合作社、彭阳金梅曹星营销农民专业合作社4家企业,获得“朝那鸡”、“彭阳红梅杏”使用权。
据悉,该企业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权后,将通过统一品种、统一标准、统一技术、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统一加工的一体化经营模式,进一步促进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和脱贫富民。(记者陶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