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郑州豫中能源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水源改造(化学水处理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1.郑州豫中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方式进行投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力的投标文件。
1.1工程名称:郑州豫中能源有限公司1 /2号机组水源改造(化学水处理设备)工程。
1.2招标编号:YTDL-2021-WZ-02-榆中-073
1.3招标范围:
郑州豫中能源有限公司#1、#2机组锅炉补给水系统水源由地下水源改为地表水和再生水。为保证#1、#2机组锅炉补给水系统反渗透装置的正常运行,需增加一套超滤系统,将超滤水输送至#1、#2机组锅炉补给水系统原水箱。
1 /2机组水源改造(化学水处理设备)工程施工安装,包括新建工程、原有建构筑物(包括基础和地下设施)的拆除和清理、设备搬迁、场地平整、绿化和移植等。;对受影响或损坏的在用设施和管道(蒸汽管、水管、暖气管、电缆、下水道、排水沟等)进行改动或采取临时保护措施(待工期结束后恢复)。)并保证正常运行和使用;本项目涉及的设备、管道系统及其附属系统的供应、安装、施工和调试。
1.4项目地点:河南省新密市曲梁镇郑州豫中能源有限公司。
1.5时限:12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注册,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性能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五年在中国境内的电厂水处理系统安装或改造的合同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冻结、破产和财产重组的状态。
2.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三年内没有因违约或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任何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有关部门认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投标文件的注册方式和价格
3.1注册方式:
3.1.2招标人将向符合购买招标文件条件的投标人提供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账户信息。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单的传真或扫描邮件并确认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如果在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当天没有收到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
3.2投标文件价格:
通过电汇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电子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8月2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应当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开标地点;招标人也可以出具开标委托书(开标委托书必须与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将密封的投标文件快递给招标人,快递的接收时间以招标人签收的时间为准。届时,采用快递的招标人将参加腾讯大会开标。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