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助力夏庄街道居民享用优质美食

   2024-07-18 600
核心提示: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能够合法的提供本次采购所需的产品及服务(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项目根据项目要求配备必要厨师、面点师、服务员等相关岗位人员,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资格人员不少于1人。夏庄街道社区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根据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夏庄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我们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

夏庄街道社区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夏庄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我们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现就夏庄街道社区中心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发布有关事宜的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就餐人数约130人,主要岗位设置包括厨师、面点师和服务员等。项目根据项目要求配备必要厨师、面点师、服务员等相关岗位人员,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资格人员不少于1人。具体岗位设置和人员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0.2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须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开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

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能够合法的提供本次采购所需的产品及服务(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投标人须在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gov.cn)、信用山东(www.qh.sx.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4日(法定休息日除外)的每天上午09:00至11:00和下午13:30至16:00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式三份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五、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7月1日14时。

六、联系人

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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