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中医院大型设备维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投标条件
清镇市中医院大型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名称)已由清镇市中医院(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清镇市中医院——仲卿程颐[2021]24号文(批准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清镇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身(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镇市中医院。该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贵阳市清镇市云岭西路38号;
2.2项目规模:医院10台设备维护;
2.3项目总投资:319万元;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6投标范围:投标人提供的维护设备和技术参数清单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层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自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自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连续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必须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被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被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承诺格式见示范招标文件)。
(2)本项目所需的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没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应于2021年9月23日00时至2021年9月29日00时(北京时间,下同)取得。
4.2每套投标文件价格为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09: 30。
5.2招标人将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