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试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受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委托,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试剂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CEITCL-GD-FGHW-210403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试剂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和数量:
包装号、项目内容、数量、交货期间的预算金额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吗?
包装I (I)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检测试剂盒
一群2岁的人——861.14万人民币。没有吗?
(2)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检测试剂盒
(3)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试剂盒
一批2年的ⅱ组ABO和RhD血型分型试剂卡395.6万元。
一批2年的甲型/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2328280元。没有吗?
包括一批2年前的胱抑素C测定试剂盒。人民币271.4万元。不
1.投标人应对包中的所有投标内容做出响应,不允许只对包中的部分内容做出响应。
2.采购项目的简要技术要求或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采购国货。
4.项目属性:货物类别
四、实施政府采购政策的必要性: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管-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得到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1提供在中国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投标人应提供完整和最新的股东信息(如有)。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总公司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提供反映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
2.3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一月份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征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4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基金的,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基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同投标人不得作为投标人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竞争:
3.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有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投标人。
3.2为采购项目提供总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督和测试服务的投标人。
4.投资产品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备案证书;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证明;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备案证明(按国家规定);
5.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合格投标人于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价格为300元(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23日9: 30(建议投标人在09: 00至09: 30提交投标文件)。
八。开标和评标时间:2021年6月23日9: 30(投标人参加开标须提交单独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