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幼保健采购保智能管理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14 310
核心提示:3.本项目的具体资质要求: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其他补充事项1.谈判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报名,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因新注册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当在咨询响应文件中提交真实说明。(3)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咨询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内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医疗保险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咨询公告

招标人: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MYGDZC022

项目名称: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医疗保险智能管理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要求:

1.购买内容:

合同包号、项目名称、主要服务要求、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完成期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采购医疗保险智能管理系统项目

详见第3章。

“用户需求”的购买者

在指定地点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开发、测试和上线运行。

2.本项目为整体采购项目,供应商对同一合同包中所有内容的响应必须完整。评标和授标应以合同包为基础。

3.不允许为此项目提交备选方案。

合同履行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内完成开发、测试和上线运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具体资质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1)提供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参与应诉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行(总办事处)对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总行(总办事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获得总行(总公司)授权的,总行(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或2021年任一月份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材料复印件。因新注册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当在咨询响应文件中提交真实说明。);

(3)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咨询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内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保基金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如果响应咨询的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咨询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咨询响应。

3.6回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中失信或重大税收违法行为被执行人名单-票据-当事人或严重失信”;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失信信息记录”中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间()。【以评审日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相关失信记录无效的,应诉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21日-2021年5月2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购买(自备现金)或邮寄报名。

价格:人民币300.0元(人-人-货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1年6月1日09: 30(北京时间)

五,打开

时间:2021年6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七。其他补充事项

1.谈判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报名,供应商授权代表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b)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齐全的供应商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联系人:公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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