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辖内分行家具单元入围单位公开招标。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原文:
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委托,现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各支行家具单元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的相关事宜如下:
三。项目内容: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入围所辖网点家具项目供应商3家,并与供应商签订入围(选择)协议,确定单价、型号配置、技术标准、服务要求等采购要素。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如果是经销商,应提供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委托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基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未被清除出交通银行合作单位信息库。
2.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十环)。
3.投标人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运行和维护人员,并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供货。
4.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银行资信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中国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业务异常名单(),并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发布招标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
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定义的有贪污舞弊行为的不合格投标人。
8.不得通过受让、租赁等方式取得资质和资格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证照,提供虚假财务状况或业绩,提供虚假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等欺诈行为。
9.服务和售后范围覆盖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玉林、百色、贵港等城市。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人注册要求:
1.发布时间:本次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26日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售价:购买文件的费用每套250元不退。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如有)。在登记时间内到销售地点办理登记和证件购买手续。如果上述资料是复印件,必须加盖招标人的公章。
不及物动词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11月9日9: 00 -9: 30。
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请电话联系投标人,索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