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夏虹路南地块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人:佳木斯市向阳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佳木斯市夏虹路南地块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粤中监【2021】00232
项目名称:佳木斯市夏虹路南地块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
项目概述:西起新发街,东至红旗街,南至四丰镇民俗园,北至夏虹路,共拆除砖木结构平房63070平方米。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要求:拆除和渣土运输;投标方应配合招标方对拆除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回收;为招标人出售废旧材料和设备,确保出售收入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固定资产评估表”中“拆迁收入”项下的金额,并将该金额扣除拆迁费用后的剩余价值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期限:按照征收进度进行拆迁,征收完成后5日内完成全部拆迁。
这个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项目的具体资质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废旧物资设备销售能力。
2.2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无不诚信记录。
2.3项目组织机构其他成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建设注册资质或工程技术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1名(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提供丙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工程师1名(具有相关专业岗位证书)。
2.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行政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2.5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名单-法律法规》,以信用中国官网结果为准。上述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2.6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上述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2.7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近三年内是否有行贿记录。如有行贿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2.8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以取得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2.9拟参与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应为建设方本人,并应按要求参与所有咨询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名、获取竞争性咨询文件、答疑会、任何阶段的会议、资格审查等。
2.10联合体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咨询。
2.11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第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6日,每天上午08: 30至11: 30,下午13: 00至16: 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采集。
价格:500元/份。
四。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14时(北京时间)。
五,打开
时间:2021年5月31日14时(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公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