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网络建设与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项目为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网络建设改造项目二期,招标人为河北广电信息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分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以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主要工作内容:光缆敷设、光缆链路测试、光缆焊接、新光缆交接箱、设备安装(设备箱、光纤分线箱、光接收机等)。)、管道施工、非开挖工程和竣工资料制作等。
1.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1.3质量标准:合格。
1.4建设地点:雄安新区。
1.5总投资:420万元。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投标人必须有2018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以单个合同/框架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
2.4投标人必须具备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行为;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欺诈投标行为。
3.资格考试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条不适用)
4.2电子招标文件的销售
4.2.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3日,每天08: 30至17: 30(北京时间,下同)。
4.2.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4.2.3投标文件费:售价500元人民币,不退不补。
4.2.4付款方式:现场现金销售;
4.3注册所需材料: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携带新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登记时提供)。
4.4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招标人不予接受;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14: 00时(北京时间);
5.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5.2.1逾期交货或未能送到指定地点;
5.2.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5.2.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联系人:公刘